发布日期: 2026年05月09日
罂粟不是普通花
种植一颗也违法
罂粟,别名:鸦片花、大烟、阿芙蓉等,是一年生草本植物,全身毒性极强。
从外观上看,罂粟全株光滑,茎粗壮、直立、光滑、分枝少、没有刚毛。叶片较大,边缘呈现不规则锯齿状,并且不会分裂,叶片基部包围茎干,呈抱茎样。罂粟花朵很大,有重瓣的花朵,且花瓣质地较厚实,颜色以红色为主,非常有光泽。
罂粟的花蕾呈卵球形,有长梗,未开放时下垂。花瓣落尽后,椭圆形蒴果立于茎秆顶端,随着时间的推移,罂粟果实不断膨大,这些青绿色、未成熟的果实便是制取鸦片、海洛因的原料。
干燥果壳和种子
1、罂粟幼苗与有些青菜长相比较接近,需仔细辨别。
2、罂粟花以白色或红色最为常见,也有花朵为蓝色或暗红色、紫色。
3、5月-6月正是罂粟结果时,果实明显,圆形或椭圆形,不常见,很容易辨认,与其他作物差别很大。
4、罂粟果皮颜色与冬瓜类似,表面光滑,有的罂粟果已经做割浆采集,表面有深色刀割痕迹。
5、成熟的罂粟果实内,有大量种子,新鲜果实内种子为白色,经晾晒后的罂粟壳,果实为深土黄色,种子为深灰色。
法条速递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,一律强制铲除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:
(一)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;
(二)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;
(三)抗拒铲除的。
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,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,数量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:
(一)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;
(二)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;
(三)非法运输、买卖、储存、使用少量罂粟壳的。
有前款第一项行为,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,不予处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
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:
(一)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;
(二)非法持有毒品的;
(三)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;
(四)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;
(五)非法传授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;
(六)强迫、引诱、教唆、欺骗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;
(七)向他人提供毒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