鹰潭交警提醒


发布日期: 2024年11月01日     

鹰潭交警提醒:市民出行请选择合法安全交通工具,不购买、不驾驶、不乘坐“老年代步车”。

鹰潭全市严查严管“老年代步车”。

提醒广大市民:切勿轻信老年代步车“不用挂牌照、不用考驾照”的虚假宣传,做到不购买、不驾驶、不改装、不乘坐老年代步车。特别是针对无牌无证三轮、四轮电动车,严禁上路行驶!更不能用于接送学生及儿童!作为子女,更不要把“老年代步车”当作礼物送给老人。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提高自身安全意识,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。不购买、不驾驶、不乘坐“老年代步车”。

法条链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条: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。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,方可上道路行驶。尚未登记的机动车,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,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。

非标三四轮车(“老年代步车”)安全性能差、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,且并不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范围内,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,无法登记,没有号牌。不能上道路行驶。  

上一篇:

下一篇: